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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30万元,丘北一患者受惠于“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20-04-10 15:56:50 阅读 10364
“大病保险”
其实就是
对城镇居民医保
和新农合参保人的“二次报销”
文网讯 4月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公司兑现“大病保险”理赔金,将10万元二次回补保险理赔金交到了一位当事人的手中。
据悉,家住丘北县城盛世年华小区的尹先生因在小区门口行走时不慎跌倒,导致“脑溢血”,于2019年9月24日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63万余元。医保为其报销了14万余元,剩余的48万余元符合“大病保险”的理赔标准。2019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丘北支公司为其异地现场减免了200000元,2020年4月9日又为其二次回补了100000元,尹先生累计获得“大病保险”理赔金30万元。
当事人尹力说:“我是因为摔跤导致了脑溢血,去昆明住院总共花费了60多万,城乡居民保险报销了34万多,后面又追加了10万元的保险,感谢城乡医疗保险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感谢他们为我经济压力缓解了很多。”
据公司总经理潘会林介绍,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体系建设,是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方式的一项制度创新,对于破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难题,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自2013年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以来,一直致力于服务全县四十六万广大城乡居民。八年来,累积赔付64000人次,赔款金额累计9500万元,协助医保局完成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任务。”潘会林说。
据了解,“大病保险” 其实就是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的“二次报销”,其参保费用包含在每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内,当患者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其剩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就可达到“大病保险”的理赔标准,最高理赔金额30万元。
丘北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乐凤翔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缴费250元,250元就包含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不用另外缴费,从250元中划80元为大病保险。而患者生病住院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报销完以后累计到达6000以上的就结入大病保险报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异地就医,只要开通社会保障卡备案业务的,出省也是一站式进行结算。”
(丘北县融媒体中心 纳雪绒)
(编辑 李正红)
(排版 刘梅)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