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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机关工委推动 “文山清廉机关”建设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2-04-20 09:37:27
文网讯 今年以来,州直机关工委坚持“清廉文山,机关先行”,认真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牵头责任,强化机关党建引领,念好“四字诀”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谋”字为先强部署。州直机关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下发《“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将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约束、廉政文化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21条具体任务,提出具体抓手和工作措施,明确了打造“清廉机关”示范点的创建标准、申报方式、组织验收和负面清单,让基层党组织清楚要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目标。
“统”字为要强责任。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与“文山模范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共同谋划、一体推进。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现“以考督责、以评促抓”,确保“清廉机关”建设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启动、全链条推进。
“督”字为本强推动。注重加强对“清廉机关”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指导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覆盖调研指导,重点对基层党组织落实5个方面21条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清廉机关”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廉机关”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育”字为重强示范。认真落实典型引路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按照所属基层党组织机关数5%的比例,着力培育打造“清廉机关”示范点。采取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调研指导、实地考核、实地验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4家单位作为2021年度“清廉机关”示范点,并积极开展宣传展示,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效应。
(杨成钧)
(编辑:侯佑琴 排版:向传帅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