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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紧盯办公用房 驰而不息纠“四风”

发布时间:2024-04-12 11:10:25  

文网讯 “这间办公室使用人数为2人,按规定可配备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7平方米,实际面积为25.1平方米,使用不超标,但其中1人为单位驾驶员,长期不在该办公室办公。”近期,文山市纪委监委在开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专项监督时发现。

“收到专项监督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后,我们立即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将相关人员调整至符合规定的办公室,并按照规定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书面报备和说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持续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州府篇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成果,该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我们通过印发《监督通知》明确开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监督检查的依据以及11个具体表现形式,并围绕关于人员调动、调整出现超标等专项监督检查中需注意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提升监督质效。”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项监督检查组以现场查看为主,聚焦“关键少数”对照“两个清单”,重点对面积超标准、加桌不加人、排查不清、人员变动调整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纠治,严肃查处自检自查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敷衍或形式主义整改、屡改屡犯等“四风”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未按规定报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对办公用房管理和使用指导不够等问题反馈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并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聚焦“老问题”新形式建章立制,规范对办公用房使用的各环节管理。

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拒不整改或变相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由该市纪委监委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以有力监督推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15个单位存在的14个问题,对发现问题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我们会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聚焦违规‘小装修’、面积‘小超标’、整改‘小变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老问题’新形式,‘严’压管理责任,‘紧’抓整改落实,以有力监督推动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袁先智 )

(编辑:谢思思 排版:陆军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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