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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了!文山市入选全国试点,祝贺!
发布时间:2021-07-14 16:40:37
当前
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已逐步成为
保障农民稳定增收
农产品有效供给
农业转型升级
的重要力量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现代化
具有重要作用
高原农业 资料图 杨峥 摄
2021年
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开展
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近日
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已批复
其中,云南共有10地入选
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云南)
建水县
景谷县
永善县
曲靖市沾益区
玉溪市红塔区
保山市隆阳区
文山市
双江县
双柏县
维西县
资料图 胡艳辉 摄
如何建设?
试点地区将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13项任务展开。
在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方面,包括强化规范建设、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出资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等四方面内容。
在促进联合与合作方面,包括推进区域性联合、推进行业性联合、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等三方面内容。
在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方面,包括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深化社企对接、畅通退出机制等内容。
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资料图 孙晓云 摄
农民合作社
“姓农属农为农”
期待云南10地先行先试
创新发展、取得突破
为家乡发展点赞!
(来源:云南网综合自农业农村部网站、农民日报)
(编辑:郭韦 排版:龙俊贤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