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市批捕“12·07”交通肇事案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9-12-24 16:08:40 阅读 28270
文网讯 近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发生在山车岔路口侧翻致7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骆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12月7日15时45分,在文山市境内兰马线古木路段,骆某某驾驶云H***重型自卸货车从马关行驾至文山市境内兰马线古木路段时与路侧防护网刮撞后侧翻,将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压于车下,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文山市检察院积极派员介入该案,了解案情,对该案的取证进行引导,为该案进入检察环节后的快捕快诉奠定基础。12月13日,文山市公安局以骆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文山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骆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超载运输导致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案发后骆某某未对死者家属赔偿损失。12月20日,文山市检察院依法对骆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各位驾驶人员,春节将至,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凡遇路面湿滑、转弯、对向来车等情况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不可操之过急,在装载货物时须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准载重量装货,切忌不可超载行驶,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
(殷策俊)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曾炜)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