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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文山州12315接线员,听听那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投诉

发布时间:2020-03-13 17:28:29   阅读 13168  

去年,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共接听处理消费者来电10810个,其中人工接听处理电话6834个、留言处理3976个,来电录入登记7076件、无效电话491个。

全州共登记咨询12775件,其中,非市场监管业务咨询近35%。

大量的数据背后

有一些来电诉求令接线员哭笑不得

3月12日,记者来到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听接线员们讲讲这些事~

1
沉默型

“喂,您好,12315……”

“……”

“喂,您好……”

“……”

特点:对方全程不说话

OS(内心独白):误拨?还是真的难以说出口?

2
投诉老师型

“喂,我要投诉我们老师,拖堂严重,作业太多……”

特点:从声音推测,是小学生

OS(内心独白):emmm……小朋友,电话手表不是这么用的

3
开口骂人型

“你XXX……”

特点:我啥也不听,我就骂

OS(内心独白):有委屈你得说啊,你不说我如何知道你委屈

4
命令型

“我现在在广南某某地方遇到事儿了,你们马上到我这里来!”

特点:语气很强势,巴不得他挂了电话你就到

OS(内心独白):对不起,我还真的去不了!我请广南县市监局的同事给您处理可否?

5
货比三家型

“我在A家买的车5万,怎么B家同款只要4万8?”

特点:货比三家,觉得自己亏了。

OS(内心独白):除国家统一定价的行业,其他商品价格都是市场调节,这个我真的帮不了你。

6
把12315当110型

“我们双方因为消费纠纷打起来了,快点来处理。”

特点:误认为因消费而起就全是消协的事

OS(内心独白):先找公安民警解决肢体冲突,消费纠纷的事咱们再谈

7
找茬型

“你某句话说呢不对,我不得你!”

特点:抓住某个细节不放,说着说着主题就跑偏了

OS(内心独白):你是来投诉啥来着?

8
恐吓型

“达不到我的要求,我要去政府、去纪委告你”

特点:达不到要求不罢休

OS(内心独白):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臣妾”做不到啊!作为一个专业的热线接听员,我尽力了。

9
职业索赔型

“我在砚山某家店网购了一袋5千克的米,居然是‘三无’产品,根据某法规第X条第X款之规定,应该按X倍赔偿。否则……”

特点:思维缜密,语言严谨,各种法律法规条款背得一字不差、朗朗上口,表现得“天衣无缝”

OS(内心独白):不好意思,你的过分“专业”把你暴露了。而且系统显示你有过多次类似投诉,没错,我怀疑你以索赔为目的进行消费!

10
想当然型

“文山XX烧烤店在哪个位置?我朋友说问你们查得着?”

“这家烧烤店的串串比前久卖呢贵。”

“我问哈手机套餐收费标准。”

“快递还不给我发货……”

还有一种情况:消费者不在文山,经营者不在文山,消费行为不是发生在文山,但投诉电话就是莫名其妙地打来了文山。

特点:想啥是啥,不管是不是人家管

OS(内心独白):心疼一秒钟。12315是依据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责受理群众诉求哒~

看过的小伙伴们,别光顾着笑!要知道,咱们打的所有“12315”热线都是先到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由中心进行受理——分配——督办。原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后,对接线员的挑战更大了。据了解,该中心有4个座席接热线,上班时间拨打电话他们接,下班时间拨打转留言他们上班后回放,投诉最多的时候一天8小时有一百多个电话。看似简单的一条线,需要的是接线员无尽的耐心、对法律法规的广泛涉猎以及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即便投诉不在他们业务受理范围,他们也会尽心尽力给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和帮助。

把投诉电话打得有效、高效,就是节约行政资源,就是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贡献。我们人人都该学会打这样的电话。

延伸阅读
消费者遇到侵权该怎样投诉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实施。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记者 侯佑琴)

(编辑 刘梅)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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