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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抓实村(居)民小组干部“三字诀”!
发布时间:2020-05-12 11:20:32 阅读 10298
2019年
共兑现村(居)民小组干部
误工补贴1222.85万元
文网讯 为加强和规范管理、激励、稳定村(居)民小组干部队伍,马关县围绕“选”好能人、“激”发活力、“促”进作为,抓实村(居)民小组干部“安心工程”,切实发挥村(居)民小组干部在脱贫攻坚和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
重质量“选”能人:
制定出台《马关县村(居)民小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整合挂村人员、驻村工作队员、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等力量,组成工作组,按照精干高效、宜兼则兼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在50户及以上的村(居)民小组配备干部2人,49户及以下的村(居)民小组配备干部1人,提倡由党员村(居)民小组干部兼任党支部书记,真正选出素质高、人品好、威信高、热心为民办事的能人,夯实脱贫“一线”队伍。
抓保障“激”活力:
实行村(居)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考核制度,乡(镇、场)制定村(居)民小组干部管理具体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结合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采取谈心谈话、走访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每半年对村(居)民小组干部开展一次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按照2400元、2100元、1800元三个档次兑现半年误工补贴,未达标的不予发放,有效调动小组干部热情干劲。
严管理“促”有为:
由乡(镇)党委委员分片带队对村(居)民小组干部配备及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乡(镇)党委开展综合分析研判,一个一个过筛子,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差、考核不合格的村(居)民小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停职或及时启动罢免程序,对不适应脱贫攻坚形势的及时调整并补充,及时纠正村干部思想和工作上的偏差。
(张炯)
(编辑 李正红)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