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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文山州有“六进六结合”
发布时间:2020-07-14 10:14:16
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
合理表达诉求
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开展《信访条例》宣传,看看文山做法
文网讯 近年来,文山州注重点面结合,多形式开展《信访条例》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进社区,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相结合
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人群集中的街道、广场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信访宣传活动。将《信访条例》录制成mp3现场播放,用喜见乐闻的方式,让群众易于接受,学得进,听得懂。先后发放环保袋、袖套、围腰、纸杯、宣传折页等信访宣传资料5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500人次。
进学校,与校园法治教育相结合
结合信访事项实地调查化解、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等,多次组织信访干部深入相关校区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身边案例,宣传讲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协调多部门及时主动回应师生诉求和社会关切,关注教育事业发展。
进农村,与送法下乡相结合
深入挂钩扶贫点和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开展“送法进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进机关,与扫黑除恶和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相结合
与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制定《文山州关于依法惩处黑恶势力和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的通告》2万余份,发放至每个乡(镇)、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并在州、县(市)各机关单位醒目位置粘贴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处置违法上访行为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守法意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正常信访秩序。
进企业,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
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信访法治宣传队伍深入煤矿生产、房地产开发、公路和水库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现场,排查调研民生信访问题,实地开展信访法治宣传,详细了解企业内部职工、企业与周边群众存在的各种信访问题,现场推动矛盾化解落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进窗口,与群众互动交流相结合
先后参加由州纪委州监委、州司法局与文山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的“七乡观察·行风热线”、《一路随行服务站—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等直播节目。借助广播电视直播互动窗口,加强对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修订的《云南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的宣传普及,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坚持接待群众与《信访条例》宣传相结合,接访群众做到既是解惑释疑疏通思想的过程,又是解决问题及法治宣传的过程。
(王绍勇)
(编辑 刘梅)
(排版 尹颖)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