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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微粒贷”,10万元“飞”了
发布时间:2020-08-19 16:37:34
文网讯 近日,丘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破获一起“微粒贷”电信诈骗案,涉案资金高达1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8月18日,记者在丘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了解到,嫌疑人聂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办理贷款信息、抓住受害人王某(化名)急需用钱的心理,一步步引诱王某(化名)上当受骗。
受害人王某(化名)说:“因为就是急需用钱,我看到手机上,他们发了一个网站,当时我是想着没有什么抵押各种,这个人又是认识的人,所以就问一下,咨询他一下,然后他就跟我说是他朋友在办这个事情,开始的时候他就说是熟人,他只要了3000块钱的手续费。”
据受害人王某回顾,王某与嫌疑人聂某是朋友关系,开始转第一笔手续费时,曾询问过是否会被骗,聂某坚定地说办理贷款的是自己的朋友,请王某放心,只要按照他们的“程序”,很快就能贷到11万的款项,并告诉王某,所交的所有手续费、保证金在贷款批下来以后会全部反还到王某账户。在提供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以及交纳第一笔手续费后,没几日,聂某又借系统升级、贷款额度已提高为由,向王某再次索要保证金,五个月的时间里,如此反复。当得到贷款申请已经批准的信息后,聂某又给出要查看王某是否有还款能力的条件,要求王某再次交纳最后一笔资金,就在此时,王某突然醒悟,发现自己被骗,于是一边与聂某周旋,一边来到丘北县公安局进行报案。
“丘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20年5月12号下午,接到“王某”(化名)报案,她称她在网上看到一条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在帮忙办理“微粒贷”,办理过程中,贷款额度比较高,她当时也比较缺钱,就联系了可以办理“微粒贷”的嫌疑人,经过嫌疑人的哄骗,前前后后,五个月以来,分23次转了10余万元人民币到对方账户上。”丘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王啟道说。
接到报案后,丘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受案,及时组织警干警力,利用微信聊天记录反向侦查,经过警方长达一个多月的研判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聂某,并迅速出动警力将犯罪嫌疑人抓捕。目前,这起“微粒贷”电信诈骗案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请勿轻信陌生电话、信息,QQ、微信传播的贷款信息,如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请到银行等正规机构办理贷款业务,银行等正规机构,在办理过程中不会向贷款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请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不要将个人身份信息租借,或者买卖给他人,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身份证、银行U盾、微信、支付宝账号等。租借或者买卖个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丘北融媒体记者陈林耕 张吉)
(编辑 曾炜)
(排版 张振飞)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