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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文山中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17-12-20 15:56:33 来源:文山新闻网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充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力量,加强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法官法》和《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将2017年文山中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的方式
(一)法官助理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
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进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16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阐述观点各2分钟,双方辩论时间为8分钟(双方自由辩论时间不单独计时),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2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非法官助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轮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本次面试先进行非法官助理岗位面试,后进行法官助理岗位面试。
二、评分及成绩计算、排名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一)评分与计分
1、评分
每轮面试结束后,由各面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独立进行评分,评分后交记分员统计分数。
2、计分
计分员将考官给每位考生的评分,按每个测评要素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权重,最后将所有测评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
3、宣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每轮面试结束后,下一轮面试开始前,由主考官向上一轮考生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由面试组织单位进行公示。
(二)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及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的计算及最低控制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成绩的计算
按《公告》要求,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成绩×30%
计算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如果面试成绩相等,则按照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成绩排名。
3、公示
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文山新闻网进行公示。期间,考生必需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而导致影响各阶段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承当一切责任。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于确定面试当日上午8:30开始(考生7:30候考)。
面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新闻发布中心103室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2017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挂网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