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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文山在行动”】文山州法院发布公告 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7-21 16:52:18   来源:文山新闻网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特发布本公告:

一、在文山两级法院已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执行人未在本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限制购买飞机票、限制购买高铁及动车票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对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刑事责任。

本院严正公告:及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的执行案件,其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必须履行。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按本公告指定的期限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强制执行。全州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欢迎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执行法院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6日

 

写给申请执行人的十句话

首先您要清楚,欠您钱的人是被执行人,不是法院,法院是帮您要钱的。

第二 执行法官手上有很多案件,每个申请执行人都和您一样着急,都觉得自己的案件最重要。

第三 只要法官依法执行,不渎职、不腐败、不消极,不管能否执行到位,您都不能迁怒于法院,更不能迁怒于承办法官。

 第四 很多时候,请您扪心自问,执行不到钱时,自己是否也有责任?您为什么轻易相信别人,毫无风险防范意识?

第五 解决执行难绝非一蹴而就,但执行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大,请您相信,“老赖”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难过!

第六 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如果您找不到人,请多理解,不要埋怨。

第七 请您正确区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属于执行不力,于情于法,这个风险都应由您自己承担并不应该由法院来承担。

第八 您的目的是拿到钱,法官的目的是执行到钱。在这一点上,您和法官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法官在执行中固然要发挥主要作用,但毕竟您更熟悉被执行人,所以请您积极配合执行法官。

第九 您遭遇不公,相信法院才起诉,并在胜诉后申请执行。所以,请您一如既往地相信下去,不要动辄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歪曲事实、言辞激烈地攻击法院和法官。

 第十 当您是申请执行人的时候,时常痛斥“老赖”,埋怨法官执行力度太小。然而,当您有一天成为被执行人时,请您务必支持法院工作,不要成为您自己口中曾经咒骂过的坏蛋“老赖”。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6日

(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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